
一、什么是公司治理体系
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。如何理解公司治理体系?众所周知,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实现分离的,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属不同主体。
在此前提下,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需要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,实现企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。而治理体系就是处理这种关系所形成的契约关系。
治理体系的核心,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,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,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。
治理体系的目标,是降低委托代理成本,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,同时又能够保证经营层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润蕞大化为目标。
二、国企公司治理体系存在问题
基于公司多年研究,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,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其一治理结构不健全,如有董事会、党委会,可能没有监事会,决策监督职能缺失。
其二治理结构虽然健全,但各治理主体在成员构成方面,高度重叠,董事会决策机构成员与经营层执行机构成员重叠,“既是裁判,又是运动员”,权利制衡缺失。
最后,董事会无核心职权,关键的重大决策权、选人用人权、薪酬分配权未实现完全下放,董事会决策的权威性不足。
图2-1 公司治理一般问题
三、浩睿方案
基于公司多年项目经验,面对国企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形成了一套完善成熟的方案,整体思路如下:
首先,对于公司治理体系是否健全,需要对比《公司法》来判断公司治理体系是否健全,主体是否缺失,不仅要看结构设置,还要看实际执行;同时,基于公司战略目标,决定公司治理体系调整方向,比如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。
其次,对于主体成员高度重合,需要从制度设计维度进行解决。明确构成和重合上限,严格控制经营层在董事中席位,杜绝决策与执行一体问题。
最后,对于董事会无核心职权,决策权威性不足问题,需要在分析清楚原因的前提下进行方案设计,比如,有的是上级单位管控,有的是“不放心”。如果后者,企业首先要做的是健全治理结构,完善决策流程,为上级单位“吃下定心丸”。同时,企业自身需要明确基于战略哪些是自己需要的核心职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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